北京医养结合 将统一具备医疗条件

发布于:2014-08-20 17:39  分类:资讯头条

8月20日讯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北京作为一个全国的示范城市,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将统一具备医疗条件。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会同9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本市所有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都要具备医疗条件,构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实现“医养结合”的方式,包括独立设置、配套设置与协议合作。配套设置是指采取内设医务室、卫生所(室)等或引入周边医疗机构分支机构等。独立设置是指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可采取申请独立设置康复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机构。

协议合作则是针对周边医疗资源丰富、自身难以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可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辟绿色就诊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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