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2-16 09:22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随着医改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取消“以药补医”的呼声越来越高。2014年12月15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通报称,结合甘肃省实际,该委积极探索创新,于近期出台了医疗机构分级分工、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医疗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医保支付杠杆撬动、医疗服务监管等一系列以“五个医”机制为核心的政策性文件,打出了以废除“以药补医”为目的组合拳,初步建立了医疗机构“以医养医”新机制。
据通报,为了合理使用有限的医疗资源,甘肃省明确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分工和门诊、住院病人合理分布目标。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职责是: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做好小伤小病的门诊治疗和应急处置等,承担50%左右的门诊就诊量,实现“小病不出村”。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承担40%左右的门诊和住院就诊量,实现“常见病不出乡”。
县级医院主要职责是:承担10%左右的门诊和50%左右的住院就诊量,确保90%的住院病人在县域内就诊,实现“大病不出县”。
省、市级医院主要职责是:规定省、市级医院承担50种重大疾病的诊治和10%左右基层转诊危急重症病人的就诊量,开展四级手术,实现“急危重症再转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