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0-24 10:02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不清楚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担心医疗安全无法保障,害怕医务人员服务不到位………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民的这些顾虑将得到消除。2014年10月20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获悉,2015年1月起,克拉玛依市将全面推行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这意味着,无论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是私人诊所,市民都将能够根据机构内张贴公示的评定等级,判断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从而做出更好的选择。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科长袁仕龙介绍说,《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是克拉玛依市结合实际,依据多项法律法规制定的,于今年4月制定完成。目前,克拉玛依市的90家医疗机构已开始根据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开展自查工作。
据悉,该管理办法将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划分为传染病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医疗文书、临床用血、血液透析技术、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等14个部分,总检查项目达71项,每个项目下都有明确细致的评分标准。根据评分高低,各医疗机构将被划定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所代表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程度依次降低,a级最优,d级为不合格。
该办法实施后,将实行分级监督的检查方式,即首次量化监督一年内进行两次,以后根据上年度的依法执业等级确定监督频次。上年度确定为a级的医疗机构,下一年度实行简化监督,即监督频次为一年1次;上年度确定为b级和c级的医疗机构,下一年度实行常规监督,即监督频次为一年2—3次;上年度确定为d级的医疗机构,下一年度实行强化监督,即监督频次为一年4—5次。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整改的医疗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要立案查处。
量化分级管理办法的推行,不但能够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程度,提高医疗质量,也为克拉玛依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了更为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