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0-16 17:02 分类:政策解读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人所共知,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行为的过程当中应当对患者尽到告知义务,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医院面临的就是诉讼败诉的风险了。
那么什么是告知义务?告知义务又应当如何履行呢?很多医疗领域的朋友不能很好的解答这个问题,因为相比医疗而言,告知义务更像是一个法律问题。为此,中道法商律师联盟根据国内的法律规定、结合目前的司法实践,先对告知义务进行一个简要的概述,让大家对告知义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现代医疗技术发展的同时,医学伦理道德和医事法学也在不断发展,其中一个显著的发展特征是就医者权利在不断扩增,而在众多的就医者权利中,知情同意权最为核心。知情权是指权利人对于就医者身体的医学状态以及相关医疗措施的全部信息享有知悉的权利;同意权是指权利人对于医疗方案享有是否同意的权利。知情权是行使同意权的前提,同意权是行使知情权的后果,所以在医事法学中,并称知情同意权。正如法谚所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就医者知情同意权的保障就是告知义务。告知义务是指医疗方应当将就医者身体的医学状态以及相关医疗措施的全部信息告知知情同意权人。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在生命权和知情同意权无法两全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牺牲较小权益来维护较大权益,其法条本身带有一定“紧急避险”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