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及其合法性

发布于:2014-08-19 16:10  分类:政策解读

医疗器械及其合法性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医疗器械有三类:

一类是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二类是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三类是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医疗机构购买、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合法性,不合法而购买使用即为有过错(可能是过失或故意)。过失购买、使用不合法的医疗器械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构成医疗事故。

合法与否的认定标准有:

  1. 生产厂家是否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该证有效期间为发证起5年;经营者是否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起5年。
  2. 医疗器械是否有有效的注册证书。有效期间为注册起4年。
  3. 医疗器械的使用说明书、标签、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
  4. 二、三类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或临床验证是否经审批,使用的医疗机构是否有指定资格。
  5. 医疗机构因临床需要,在本单位使用其研制的二、三类医疗器械是否经审批。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1. 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2. 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3. 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4. 妊娠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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