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10-07 09:50 分类:医改动态
《报告》认为,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为实现全民医保奠定重要基础。
统计显示,我国初步形成了覆盖全体居民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经过5年的努力,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逐年增加,从2008年的11.3亿人增加至2013年的13亿人以上,已基本实现医疗保障制度的全民覆盖,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本次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在药物政策领域的具体体现。我国政府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核心,构建了药品集中采购的新机制,进一步推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改革,以期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了政府制定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办法、地方政府主导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框架,促进我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变革。
此轮医改首次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将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改善卫生公平的重要途径和策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来源主要由政府预算安排,基本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预算筹资、分级承担、经费预拨、考核结算的经费保障机制。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从2009年的全国人均15元提高到2014年的35元,服务项目从9大类增加到11大类,推动了卫生发展模式从重疾病治疗向全面健康管理转变。
我国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成效,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初步实惠。对2012年年底启动改革的343个试点县的分析可以看出,县级医院次均诊疗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都得到了有效控制,2013年增长率分别为3.2%和6.3%,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公立医院也呈现相同趋势,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次均诊疗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分别从2010年的9.1%和12.7%下降到2013年的5.3%和3.9%。此外,群众看病费用自付比下降。医院总收入中,来自于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的收入占比不断提高,患者自付比从2009年的61.9%下降到2013年的52%。
《报告》指出,2013年9月,国务院制定《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健康服务业的概念,一时间一些社会资本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相关部门多种形式推动其发展。
目前,社会办医的资源量和服务量明显增加,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13年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数达到43.9万所,其中非公立医院11313家,2009到2013年年均增长16%,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总数75.5万张,占总床位数的比例从2009年的8.5%提高到2013年的12.2%,非公立医院诊疗人次达到2.9亿,占医院诊疗人次数的比例从2009年的8%提高到2013年的10.5%。
国家将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发展健康服务业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提出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的框架。2013年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试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国家同时将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发展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内容。2014年11月,《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动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相关部门出台相应措施扶持商业保险,依照企业经营状况采取减免营业税或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支持单位集体或个人共同出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允许个人使用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2014年我国商业健康险保费的总额达到1587.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