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深化医改工作要点出台

发布于:2015-08-12 09:23  分类:医改动态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日前,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各地下发了《2015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下一步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提出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打造健康江西。

《要点》指出,201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达到人均120元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据悉,到2015年底,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要点》指出,要重点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全面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并逐步实现高值医用耗材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

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内,鼓励医药企业自主创新、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经营。而药品供应配送方面,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县乡村一体化配送。

《要点》明确,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

清理妨碍社会办医发展的制约因素,出台加快发展社会办医新举措,完善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产业政策等方面的鼓励政策,切实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作者:钟端浪、张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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