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医改将取消药品销售加成政策

发布于:2015-06-30 09:54  分类:医改动态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日前,记者获悉,福建省将启动省属公立医院改革,按照方案,目前的药品销售加成政策将全面取消,省级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由当前的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根据方案,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投入政策将以“三合一”的方式出台同步实施,努力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达到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有所减轻、医院收入不降低的“四个平衡”。

据介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在平移补偿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各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实行差别化的医疗价格政策,促进分级诊疗,最终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和科学补偿机制。此次医疗价格调整将省级医院划分为三甲医院和三甲以下医院两个层次,不同等级医院实行不同的价格梯次,通过价格杠杆来促进分级诊疗。

同步调整的医保支付政策将重点调整三项,确保不明显增加个人负担。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将按规定纳入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原有医保属性保持不变。

作者:吴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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