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02-28 11:01 分类:医改动态
2月28日讯 药品代购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在我国对于药品监督和代购的具体实施中存在一些盲区。因此有不少的人铤而走险。近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对“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销售假药罪”案作出决定,对陆勇不起诉。
此案一波三折,终于尘埃落定。对于为陆勇联名求情的病友而言,此结果也可聊作宽慰,也让对高价进口药存在需求的广大患者,看到了走出困境的一线希望。
然而,据此高估此案的意义或影响力,未免过于乐观。陆勇之所以不被起诉,是因为他只使用了一张信用卡,情节显著轻微。此外,陆勇的行为不是销售,因此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假如陆勇此前的行为欠谨慎,或另外两张信用卡没有因无法激活而丢弃,可能结果并非如此。
法律放下此案,是按照法律的套路行事,并不会看谁的“面子”。从立案、羁押,到释放和不起诉,一系列司法程序,即使存在瑕疵,也属必然。最终决定不起诉,也同样出于法律条文。若在法律层面来审视此案,可讨论的空间并不是太大。因为法律是不应该讲情面的,必须划出清晰的线条来区分是非,不能因为你做的是好事,就可以越过红线违反法律。
因此,不起诉陆勇,也不能给高价进口药的需求者带来多大希望。只要“格列卫”等仿制药在国内被定性为假药,而相同药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价格仍然如此悬殊,那么,患者吃不起进口高价药的窘境,仍将得不到改变。并且,在巨大的需求无法得到合法渠道满足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更多好心的“陆勇”,而下一个“陆勇”能不能侥幸不被起诉,则是一个问号。
可见,法律“放下”的抗癌药代购案,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因此不应让这一事件就此冷却,需让医改决策者“拿起”这一议题。而医改可就此讨论的空间很大,比如能不能借此修改仿制药的政策,可否大幅降低进口高价药的关税,以及探讨怎么挤压药品流通成本,降低国内外市场动辄上百倍的药品差价等。
在相关医改政策方面进行讨论并展开行动,才有望破解白血病患者吃不起天价进品药的难题,破解因部分药价畸高所导致的法律和医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