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11-06 10:59 分类:医改动态
11月6日讯 统计显示,目前哈尔滨市9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进行居家养老,老年人难免会患上常见病、慢性病,那么如何让老人在家养老也能享受到医疗服务?5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相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正在起草《哈尔滨市关于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哈尔滨市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审批通过后,哈尔滨市将整合医疗和养老两大资源,推行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新模式。
哈尔滨市民政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哈尔滨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64万人,入住机构养老的仅占3%左右,9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居家养老。
记者了解到,居家养老老人成为哈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结合养老示范城市的建设,哈市确定整合医疗和养老两个部门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向居家养老的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服务,构建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新模式。
目前,哈尔滨市正在起草《哈尔滨市关于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哈尔滨市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哈市将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以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为主,全科护士或其他卫技人员配合的家庭型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团队,由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为居民提供医养护一体化服务,让签约居民享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服务。
《意见》中提出,哈尔滨市将为居家养老居民免费提供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体检、健康教育,对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并提供定期上门访视服务。
哈市还将建立医养结合基本医疗服务包。家庭型医养护结合医疗服务内容由哈市统一基本服务包和各机构个性化服务包组成,承担的主要服务包括三类:一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二是基本医疗服务(医保政策支持),开展全科诊疗、家庭病床、双向转诊等服务。三是适当提供特需服务。根据签约居民需要开展个性化的有偿服务,各地可结合实际增加服务项目。
哈尔滨市还把辖区养老机构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范围,为在机构养老的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并引导机构养老的社区居民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基本医疗服务协议,按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将充分利用民政部门居家养老购买服务的政策,把民政部门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政策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有效医疗保险支付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基本医疗服务包制度,为居家养老的社区居民提供民政部门规定的服务内容,同时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参与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失能老人的社区评估工作。
记者了解到,《意见》中还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设老年病房、家庭病床、老年护理病房、医养结合型病房和临终关怀病房,为社区居民提供医养结合型的基本医疗、临终关怀和养老服务。哈市还计划把中医药服务纳入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等特点,积极引进和采用适合为老年人服务的适宜技术,丰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型服务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