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4-08-02 17:41 分类:医改动态
8月2日讯 中国卫生部计生委八月份将开展执业医师督查。
2014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4〕363号),决定于2014年5-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为全面了解地方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4〕647号)(以下简称《通知》),定于2014年8月对部分地方开展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通知》明确本次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二是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阶段总结情况。三是许可、日常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衔接情况。四是监督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五是开展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体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情况、下一步工作建议。
《通知》明确本次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主要督查省、地市、县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所属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和受委托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工作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通知》还要求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抓紧完成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督查工作内容和要求,做好准备,配合督查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