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医疗机构广告违规被罚

发布于:2015-03-27 09:47  分类:曝光台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日前,卫生执法人员对南宁友爱医院等四家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核查,依法作出撤销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决定,并在一年内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经查,友爱医院等四家医疗机构分别在某电视台发布的医疗广告,广告内容与自治区卫计委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不符,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

被撤销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主要是:南宁友爱医院的桂医广〔2014〕第07—07—087号;南宁中山医院的桂医广〔2014〕第03—06—018号;南宁西京门诊部的桂医广〔2014〕第08—06—10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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