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如等明星起诉西安两家美容医院

发布于:2014-07-22 15:52  分类:曝光台

2014年07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法院获悉,雁塔法院于2014年7月14日正式受理林心如、张馨予、刘敏、伊能静这四位当红明星起诉西安市2家医院侵犯其肖像权和名誉权的案件。

两家被告医院分别是:西安国医肿瘤医院、西安俪人医院。

林心如、伊能静、张馨予、刘敏四名艺人称,其照片均在二家被告公司的下辖网站网页中,被用作女性女性整形美容医疗的商业宣传。

该美容医院未经允许,擅自将艺人的照片用于被告的整形美容医疗手术项目的商业宣传,损害其在观众当中的形象并让其受到误解,侵犯了林心如等人的肖像权及名誉权。

张馨予等四位明星将其起诉至西安市雁塔区法院,要求被告医院立即断开涉嫌侵权网页的链接,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以及经济损失费共计97.9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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